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助函〔2022〕9号)、《江苏省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苏财规〔2020〕28号)、《江苏省员工资助管理实施细则》(苏教助〔2021〕1号)、《PA视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(修订)》(通大研〔2022〕22号)、《关于PA视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补充说明》(通大院研〔2023〕6号)、《PA视讯科学研究论文等级认定办法(修订)》(通大〔2022〕12号)以及《PA视讯老员工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实施办法》(通大〔2022〕11号)规定,经个人申报、公司初步审核、公司评审委员会评议、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如下。

如有异议,请于9月29日10:00前向院办反映。公示时间:2023年9月25日——2023年9月29日,联系电话:0513-85012900,0513-85012903(纪检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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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5日


